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9-01-12

标题:那种情况可以批宅基地

我媳妇是大沙河本村的,家里姐妹两个,都是农民,我结婚孩子都五岁了村里不给批宅基地,孩子也没有土地,我想问什么样的才给地,别人为什么就能批。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1-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1. 由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已宅,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2. 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3. 如是女孩年满18周岁以上应是男到嫁落户,并提供结婚登记证和男方户口迁入证明,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住宅用地报批手续。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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