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3600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在此向您反映薪酬待遇问题
天津市3600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在此向您反映一个问题。
津民发【2014】8号、【2014】9号文件对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做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指出,劳动保障协管员也在社区工作站之列,也属于社会工作者。而津党厅(2017)104号和津党通(2017)82号文件竟然对劳动保障协管员不适用?作为人社局领导下的协管员感到万分的不解和寒心!
说我们属于困难群体?那请问残疾人专干是不是困难群体?为什么残疾人专员2018年也联动调整了薪酬。我们一直都是没有身份,没有劳动合同的,虽然天津市多次发文件将我们列为社工范畴内,可2017年104号文件又一次 将我们排除在外,截至目前,社工涨工资没我们,按实际收入缴纳五险一金没有我们,但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工作下沉”,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分担居委会的其他各项工作!人社局从2017年12月回复我们集体反应薪酬待遇问题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一年多的时间仍然没有得到具体答复和解决是为什么?2019年了希望您对这一民生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希望文件早日下发!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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