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融创城交房存在很大问题,盼领导解决
1、融创规定的交楼程序是先身份核验——签约——交费——发钥匙——最后验收房,该程序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交钥匙意味着业主己收房,该规定将导致不管验房结果如何,业主都已经收房。业主要求先进入房屋了解房屋实际情况,勘验房屋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测绘实际面积是否与合同相符后,再酌情执行收房手序。
2、融创告知本业主目前房屋有水、电,但燃气并未接通,根据购房合同第九条,不符合商用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本业主要求贵公司书面形式承认约定交房之日时燃气等不符合购房合同关于交付之约定,且承诺按照第九条中配套设施未按照约定日期运行的相关方案进行赔偿。
3、贵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现已构成逾期交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