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1-11

标题:开发商人为设置障碍,在不具备交房条件情况下强制业主收房

开发商在交房环节人为制造障碍,造成业主事实收房后才可以验房看房,业主购买的是精装房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房屋不具备入住条件,有的购房者按照流程办理交房后发现自家犹如水帘洞一般多处漏水,我家全屋地面被泡墙面渗水高度达50cm,与融创工作人员交涉,对方态度蛮横无理。在销售环节,想法设法隐瞒小区共建设施的用途及位置,造成部分业主直到收房才发现自家楼内有公共卫生间、开窗就是垃圾堆放点。在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发现本来买的精装房在合同中变成了毛坯房加精装赠予协议。种种情况罄竹难书,望有关部门予以惩戒并挽回我们业主的损失。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1-14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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