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区停车费问题及物业和业主矛盾的建议
目前,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是一个普遍问题,主要集中在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费收缴、停车费归属问题等。
小区停车位大部分都是公共部分,是业主共同享有的,这是无可争议的,《物权法》也是明确了的,而目前很多小区都是物业公司擅自实划车位,然后收费归物业公司所有,是严重侵害业务利益的行为,目前物业管理行政部门也没有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造成从财产利益到社会矛盾的激化。对于这种侵犯业务财产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要担当作为,决不能推诿扯皮,甚至公安机关有必要介入,是否构成犯罪也是值得商榷的。
关于车位费问题,应该由街道、居委会组织车位逐一投标使用,每个车位有本小区愿意停车的业主持房产证投标报价,价高者可以使用,使用期限一年,这样可以实现谁使用谁付费,小区公共车位也将给小区全体业主带来大量的收入,收取的停车费按比例用于公共维修、充当物业费、业主收益等。
让法律落到实处,让小区百姓得到实惠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