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9-01-08

标题:孕期不让上班

我爱人是十二幼的一名教师,32岁晚育,孕前期有流产现象,中心妇产要求卧床休息,保胎45天后无恙,想复岗,幼儿园领导表示无岗继续按病假休息,可是我爱人身体已经好了,这算什么安排,还有让我爱人写复职申请,写完也了无音信,我只想问问孕期不让上班是否合理,如果这样是合法的,那以后的孕妈妈是不是都要被强制长休病假。谢谢,我爱人还不让问,怕对工作有影响。(附件:河北十二幼请假制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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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市民问题建议通过所属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维护个人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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