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重梁多导致净空高度与小区同户型不一致,层高不足偷工减料,隐瞒欺骗消费者 诉求:更换同户型相邻楼层房屋,并负责手续,赔偿损失
房屋承重梁多导致净空高度与小区同户型不一致,层高不足偷工减料,隐瞒欺骗消费者
诉求:更换同户型相邻楼层房屋,并负责手续,赔偿损失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的问题建议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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