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9-01-07

标题:金地艺城瑞府夸大宣传虚假销假欺诈消费者

您好。我在2018年12月28日向贵委反映‘金地艺城瑞府夸大宣传虚假销假欺诈消费者’事,贵委移交津南分局处理,不知何故到现在我还未收到相关电话等相关任何信息,请能促处?(我有相关规划、执法、房管部门提供的证据也未见处理此事的同志和我联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1-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夸大宣传”等相关问题已经登记,并分拨至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关于您反映的“我有相关规划、执法、房管部门提供的证据也未见处理此事的同志和我联系”的情况,建议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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