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8年12月28日向贵委反映‘金地艺城瑞府夸大宣传虚假销假欺诈消费者’事,贵委移交津南分局处理,不知何故到现在我还未收到相关电话等相关任何信息,请能促处?(我有相关规划、执法、房管部门提供的证据也未见处理此事的同志和我联系)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夸大宣传”等相关问题已经登记,并分拨至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处理。关于您反映的“我有相关规划、执法、房管部门提供的证据也未见处理此事的同志和我联系”的情况,建议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