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路** 提问时间:2019-01-06

标题:对于弱势群体就这么被坑吗?

对于从十月底到现在这个问题,推来推去,最后就是没有政府机构相信百姓的话,全都是东丽湖供热站按照规定合规合法的做的很正确,我想说的是规定是好规定,但是执行的人呢?百姓看到的现实却被规定抹黑 ,对于二次打压我并未说过,第一次打压到后来供热期间管子里没水是什么情况,然后突然有水了又怎么解释?他们所说的有水最多就是地下主干道有水,水压绝对达不到能够到达户内的压力,那好供热站的有水数据呢?压力变化数据呢?他们又不提供,嘴上说怎么着就怎么着,落下一句让我去法院走诉讼,难道没有上级机构来给解决了?就非得让百姓去诉讼,先不说胜负,我们浪费的起这时间吗?我们等的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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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1-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路**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尊敬的路**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1、维尔蓝堤小区打压试水通知于2018年9月17日在小区的楼道入口公告栏处与各楼电梯内进行了张贴公示,有图片记录。供热公司按照通知内所写的打压时间(10月4日上午9点)准时进行打压注水;10月29日13点30分,能源公司客服人员接到物业来电,反映维尔蓝堤小区1号楼1门7层漏水,维修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关闭阀门。2、业主反映转天维修后打算开通管道查看是否有水,但是管道中并没有水,认为供热公司没有打压,之后再次给水后造成家中暖气片漏水。10月4日10点30分接到业主反映维尔蓝堤1-1-701室内漏水,维修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关闭阀门,但之后业主并未再联系过能源公司。能源公司打压试水通知已明确说明10月4日后管道内会一直有压有水。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相关规定,出保小区室内供热设施所有权归业主、日常管理维护由业主完成。3、业主认为自己家中流量表如果有水会产生计量变化。因为在打压试水期间不会产生热量与循环,所以流量表不会有数据变化。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在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您所在小区已经出保驾期,出现漏水的情况由个人担负,供热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沟通解释相关情况。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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