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9-01-03

标题:购车长时间无理由拖延交车时间,申请退款

本人于9月9日在天津市九州紫寰4S店订购1辆BYD元EV360新能源车,11月17日交附全款,销售人员承诺1周内提车,承诺时间到期后多次询问销售人员何时能提车均为给出具体时间和拖延提车的具体原因,经多次投诉BYD汽车400投诉电话均无结果。12月12日本人提出退车要求,销售人员表示要向上级反映此情况,之后无下文。12月16日本人前往4S店反映退车要求,销售人员建议我对拖延提车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12月16日、21日本人2次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至今均未有相关答复。请相关部门帮助本人维护合法权益,协助办理退车事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1-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议联系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您也可以向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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