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9-01-02

标题:平祥大厦4号楼电梯坏了仨月,物业不给修,不作为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平祥大厦4号楼三号电梯损坏已经有3个多月,多次向物业反馈,物业以上报市里为由,一直未给修理,导致居民上下楼很不方便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1-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您的问题建议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您也可拨打天津市便民热线88908890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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