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安** 提问时间:2019-01-01

标题:关于远洋香奈小区旁天红菜市场若干问题

咨询一下菜市场用地性质归政府部门还是小区配套商业,

该菜市场是否是惠民工程商户有没有相关优惠

该市场水,电,价格有没有标准合不合天津市发改委规定,

市场周围交通规划,怎么解决停车问题,出货进货等问题!

菜市场马上开业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1-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红翠通路菜市场属于新建住宅非经营性公建配套,由远洋香奈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并按程序移交至区政府,产权属于武清区人民政府所有,该市场项目已被纳入2019年度武清区惠民工程。

根据《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津武价[2012]8号)文件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一般工商业非居民用水价格为每吨4.9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6.9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571号)规定,天津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电价政策,具体销售价格为: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平段电价每千瓦时0.7511元,高峰电价每千瓦时1.1179元,低谷电价每千瓦时0.4666元;电压等级1-10千伏,平段电价每千瓦时0.7329元,高峰电价每千瓦时1.0184元,低谷电价每千瓦时0.4634元。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289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转供电加价政策是: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采取分摊电费方式的经营者应按抄表周期公示电费缴纳凭证复印件、用户同期电费分摊清单。

武清区商务局

武清区发改委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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