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我爱我家租房被扣押垫付违约金不退还
本人于2018年6月在我爱我家(莹华里店)租房,房屋地址在南开区王顶堤林苑北里13号楼2门603,我爱我家说可以通过房司令进行押0付1,我便选择了房司令。租房时我爱我家承诺房屋给装暖气(6月那会房子里没有暖气),但在10月底时还没人过来装暖气,之后我们问我爱我家,然后被告知说,这个房子连暖器口都没有,所以根本无法安装。之后我们便提出要退房,然后我们在11月1日签署退房协议,但是这时房司令那边告诉我们需要由我们先垫交违约金1610元,在之后我爱我家提交了免责申请之后再退还我们违约金,我们便交了1610元违约金。
在2018年12月15日,我爱我家与房主正式签署退房协议。之后我爱我家便提交了我们的免责申请与材料。但房司令以我爱我家提交申请为公司退租,但提交材料为业主退租材料为由,驳回申请。之后我们联系我爱我家,希望他们可以改为业主退房,但我爱我家说房主签署退房协议时我爱我家赔了房主钱,如果改为业主退房的话,领导不予审批,所以不能修改。至此,导致房司令扣押我们1610元违约金。
但是无论是业主退租还是他们我爱我家公司退租,都与我们无关,违约金都不应该由我们承担,所以在此请求出面为我们解决纠纷,退还本不应该我们交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