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即《武政发[2000]9号文》,是否能够申请新划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户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您若是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在村内有空闲建设用地的情况下,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可以为您安排新的宅基地。
武清区下伍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