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企业在申请开发资质时关于社保票据的问题
市建委领导您好,我想就开发资质升级和年检需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社保”提出咨询。
目前,社保部门取得的证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用身份证打印的的社保缴费证明,一种是企业用社保锁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都是从社保中心打出来的,都是真实有效的,做为企业我们都是可以提供社保锁来证实其真实有效。但是实际进件工程中,窗口只认可用身份证刷出来的社保单,企业用社保锁打出来的社保单不予认可。而我们企业找个人收集身份证打社保单的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不便,员工经常问‘’个人社保单是个人隐私是我们员工用来办理个人事务的,企业办理事项应该用企业锁打。‘’因为涉及人数偏多,我们要用一一做思想工作。无形中我们企业的工作困难增加了。
现数家企业都有疑问:我们可以提供企业锁打印的社保单,并配合调查。为什么不予许可这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而强制一种给企业造成工作繁琐的单据?相信面对同样困难的不止我们,望委领导给予解决此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