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屋面防水质量不合格多年未处理的投诉
前几年天津市进行了一次大面积的居民屋面防水铺设工作,我们小区也进行了这项工作。但从那次屋面防水处理开始,我们家客厅就开始漏雨。我们分析是施工队是施工质量有问题,我们这座楼的屋顶与普通居民楼有点不同,在屋顶上面有两个公用的砖混消防水池(每个的体积为:长宽高约5m*3m*2m),这两个消防水池是建楼时就存在的。其中有一个就在我家楼上。这个消防水池外部原来也有防水,这次施工时,由于施工单位没有给消防水池做防水,新做的屋面防水与旧的消防水池的防水衔接处又没有处理好,导致雨水顺着新旧防水的结合处流入,进而造成我家屋顶严重漏雨。我对此一直有疑问,为什么做防水时作为屋面的一部分,消防水池为什么不给做防水,(施工队开始以不知道产权为由没有做防水,我们也找了各个部门均无果,消防水池是全体业主共用的,因此产权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吗?因此我们怀疑所谓的产权不明确只是施工队偷工减料的借口?)。多年来,我们一直找居委会,找区建委反应情况,但至今没有给予解决。本次7月23日的强降雨更是给我家(顶楼)、邻居、楼道顶、及5楼(我家楼下)造成不同程度漏雨情况。我家漏雨最为严重,由于墙体漏水,造成墙上开关漏电,还造成我家漏电跳闸,家里停电两天。事后我们也非常害怕由于屋顶再次漏雨可能造成人身触电、放电引起火灾等严重事故。因此,恳请市建委的各位领导能尽快帮我们协调处理此事。距离上次下雨漏雨已快10天了,区建委一直以施工人员不在为由未能解决。市政府给广大市民更换屋面防水是一件很好的民心工程,我们对此也非常感谢,但在某些地方的执行过程中却给我们造成了很大困扰,我们的情况可能是少数的,但我们希望政府能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少数情况,给这项民心工程一个圆满的句号。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