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私人培训机构明目张胆侵权,导致校外教育市场混乱严重
2004年底武清区编制办设编“武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行政事业单位,编制24人,隶属教育局。单位地址是武清区泉旺路与建设道交口(杨村五中西侧),是区教育系统唯一一家校外教育单位。
近年来,武清区新未来教育学校在亚平宁广场最显著位置公然树立“武清区第二青少年宫”的大型电子广告牌和“4F武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大型引导牌。
1. 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合规校外机构名单中没有“武清区第二青少年宫”,它也不是区设置的在编制单位。
2. 隶属教育局的“武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从未在亚平宁广场私设办公地点。
新未来教育学校是一所校外办学机构,每个学期都是一次性收取时长四个月的培训费用。能够长期以此“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第二青少年宫”为幌进行招生,不仅活动场地获得了免年租的优惠政策,并连续多年得到区财政几百万元的巨资支撑!
请问:这是一家什么性质的机构?如此明目张胆的举动,是有势力支持?还是某职能部门的三产?
这种欺骗老百姓的恶劣行为不仅仅是对有编制有法人有公章的“武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严重侵权,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肆意践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