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戴** 提问时间:2018-12-19

标题:商品房剪力墙结构被破坏存在安全隐患

本人于2016年1月25日购买天津全运村流苏园商品房一套,2016年10月9日本人发现本人购买楼号楼房多处平面剪力墙和筒体剪力墙结构被破坏,结构内钢筋被电动工具切除,后将此情况告知置业顾问、项目客服、融创曲总及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至今两年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该处罚的没有处罚结果;剪力墙被破坏结构未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安全可靠性隐患未消除。因仍然存在安全隐患,致本人于今年4月未如期收到购买的商品房,至今不能如期入住!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1-07 是否超时:否

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戴**同志:

您好,我委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鉴定单位对戴**反映的点位进行鉴定,待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后,将据此开展进一步处理工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