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电梯维修不力,困人救援不力,物业、维保互相推诿
北开花园小区3号楼货梯近一个月故障停梯,物业解释需要更换部件,但是恢复运行后该电梯又反复停梯两~三次,直至2018.12.18晚9点发生困人事故,更过分的是困人之后被困业主通过呼救报警等措施联系外界,35分钟以后救援人员才赶到现场,40分钟被困业主才救出,目前电梯仍处停运状态。今日业主前往物业沟通物业以领导不在回避,迫不得已行此下策,希望政府部门介入。
问题:1.电梯反复故障是否未维修彻底或未排查安全隐患,是物业方面不肯支付更换配件费用还是维修人员能力不足或工作儿戏。
2.发生事故后,法条规定最迟救援时间是30分钟,以北开花园的地理位置和居住人数用梯数量维保人员应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而不应以最迟时间为标准,何况已经超过最迟时间,天气寒冷,对被困人员的心理压力不可忽视。到底是物业未第一时间联系维保人员还是维保值班人员不在岗?
希望质监部门对电梯运行情况以及维保开展调查,其是否相关资质齐备,若有问题(超过救援时间未到场,电梯反复维修反复故障)要严肃处理,若没问题要求其彻底维修,并出具书面维修完成不存在隐患报告。
希望物业管理部门彻查物业,是否存在唯利是图,一味压低维修成本,不顾业主人身安全的情况,要求物业张贴情况说明具体解释此事并拿出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