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骏云景台房屋质量问题投诉
您好 尊敬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 :
我们是静海区中骏云景台楼盘的业主,现在想反映些关于该楼盘的信息。
首先是关于中骏的虚假宣传和房屋质量不达标情况。
第一,供暖方式虚假宣传。我们在买房时候中骏宣称的是市政供暖,但是现在中骏告知是地源热泵供暖,过了一年又改成小区燃气供暖,这样一变再变从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也违反了当初承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其次,楼间距虚假宣传,差异巨大。之前开发商承诺的楼间距是30米,而现在我们去工地实地测量最短间距只有21米,最多也只有27米,远远不到承诺的30米。
第三,中骏样板房虚假宣传。之前我们在看楼盘时候,中骏的销售对我们承诺样板间和实际得房是1:1,明确表态样板间什么样实际房间就是什么样子,包括过道宽度、层高、窗户尺寸等。而现在已经直接表明样板间和实际有差距,面积、宽度、层度均有缩水,这就是赤裸裸的虚假宣传加欺骗。
第四,房屋外观不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我们广大业主满怀期待去工地看未来的新家,却愕然发现楼的外表面粗制滥造,保温也未按国家保温施工规范要求错缝拼接转角,楼外侧结构柱错位,目测有3厘米之宽。
第五,中骏有些销售表明楼盘只能商贷,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因公积金放款速度较慢,在我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让我们使用商贷,他们这种无理的违规要求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月供成本,也不符合国家政策。
第六,中骏以成交为目的虚报销售量。以房源紧俏、楼盘即将售罄等饥饿营销等方式为由诱导用户快速购房,而实际上房源很充裕,这种销售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第七,中骏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中骏的合同中:第五节 房屋交接 第十四条中表示……“乙方同意不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主张任何赔偿”……。此条条款表示当房屋面积低于实际时我们无权要求赔偿。还有很多条款我们觉得有违我们购房者的原意,但是表示要修改或者调整合同时,中骏都表示此合同无法更改,也无法签署补充协议。我们觉得此合同只保障了中骏的利益,而无法保障我们购房者的权益,为不平等条约。同时,中骏的合同中并未附上户型图。我们认为这条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且这也对我们未来验收房子时因为没有合法的理论依据而增加很大风险。
第八,公摊面积过多。购房时,明确告知1-4号楼为洋房,出房率为82%,待付款购买之后,我们发现出房率仅有78%,室内面积相差有6平米之多。
第九,买前不主动告知具体朝向。买的时候销售说是南向,并没有明确告知我们具体朝向,我们都默认的是正南朝向,但实际上是西南35度。
最后,中骏用冲抵房的虚假理由来出售低价房。中骏卖给我们的价格为每平1.2w左右,最近却隐瞒我们之前的业主偷偷以低至9千的价格卖房,被我们知晓后,他们声称这是为了给某平台结清中介费的冲抵房。可是我们发现在售的低价房并不是冲抵房,都是中骏为了降价而编造的谎言。在我们的在业主的声讨中,中骏于12.12日向业主宣布停止低价房的售卖,但是截至12.14还有很多中介在向外推销9千每平米的低价房。他们先是用“冲抵房”的虚假借口欺骗我们一次,又用“已经停止销售低价房”实际还在默默销售低价房来欺骗我们第二次,这是赤裸裸的无视、欺骗我们业主。
我们都是普通民众,有初次买房置业的天津青年,也有各类人才引进的青年群体,还有在团泊置业的老市民们,我们都希望在天津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为更好的天津出一分力。中骏现在的所作所为损害不光是一个楼盘的声誉,更加透支了团泊的发展和声誉。中骏拿着我们的血汗钱来建房,却不按照事先的承诺而做出种种不诚信的行为。希望政府可以了解相关问题的真实情况,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诉求主要是无责全款退房,并且恢复我们购买首套房的资格。或者满足以下3条诉求:1.要求中骏给我们签署补充协议并给予相应赔偿,补充协议中要加入详细户型图,并且由于不能实现之前承诺的市政集中供暖、30米楼间距等内容要给广大业主提供补偿政策。2.中骏要对楼房品质进行严格监管,逐一落实之前的承诺。小区验收时要经业主代表和第三方机构统一验证,否则不予收房。3.同时要求中骏签署价格保护协议。由于中骏目前种种不守诚信的行为,拿业主的钱建造期房,却恶意降价抛售,作为业主严重怀疑中骏的交付质量,我们需要中骏出具已经低价抛售的记录以及书面保证不在降价销售,以保证后续的房屋交付的质量。如果中骏再次以低于我们当初购买价格来进行售卖,我们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以上,期待政府的帮助。
中骏云景台业主
诉求书
您好 尊敬的 :
我们是静海区中骏云景台楼盘的业主,现在想反映些关于该楼盘的信息。
首先是关于中骏的虚假宣传和房屋质量不达标情况。 第一,供暖方式虚假宣传。我们在买房时候中骏宣称的是“我们是唯一一家市政集中供暖的小区,其他小区都是壁挂炉自采暖”,很多业主都是因为市政集中供暖而选择了中骏云景台。但是现在中骏告知我们并不是市政供暖,是地源热泵供暖,过了一年又改成小区燃气供暖,这样一变再变从未征求过业主意见,也违反了当初承诺,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其次,楼间距虚假宣传,差异巨大。之前中骏承诺的楼间距是30米,而现在我们去工地实地测量最短间距只有21米,最多也只有27米,远远不到承诺的30米。楼间距是中骏作为重大优势来推广的,也是楼盘品质和业主购买意向的决定性因素,其偷梁换柱已造成业主的实际损失,拉低了楼盘品质。
第三,中骏样板房虚假宣传。之前我们在看楼盘时候,中骏对我们承诺样板间和实际得房是1:1,明确表态样板间什么样实际房间就是什么样子,包括过道宽度、层高、窗户尺寸等。而样板间却在2018年12月14日左右才贴上标志,比如过道显示“样板间宽度为1米2,实际为1米,并且具体尺寸以实际收房为准。”购买时候承诺尺寸和样板间一样,现在已经直接表明和实际有差距,面积、宽度、层度均有缩水,这就是赤裸裸的虚假宣传加欺骗。
第四,房屋外观不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我们广大业主满怀期待去工地看未来的新家,却愕然发现楼的外表面粗制滥造,保温也未按国家保温施工规范要求错缝拼接转角,楼外侧结构柱错位,目测有3厘米之宽。
第五,中骏表明楼盘只能商贷,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因公积金放款速度较慢,在我们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让我们使用商贷,他们这种无理的违规要求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月供成本,也不符合国家政策,同时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第六,中骏以成交为目的虚报销售量。以房源紧俏、楼盘即将售罄等饥饿营销等方式为由诱导用户快速购房,使我们失去了仔细研究房子本身和签署合同的时间,而实际上房源很充裕,这种销售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
第七,中骏的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我们作为普通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要承担各种风险,比如房屋延期交付、收房面积不足、房屋质量问题等等。而中骏的合同中:第五节 房屋交接 第十四条中表示……“乙方同意不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主张任何赔偿”……。此条条款表示当房屋面积低于实际时我们无权要求赔偿。还有很多条款我们觉得有违我们购房者的原意,但是表示要修改或者调整合同时,中骏都表示此合同无法更改,也无法签署补充协议。我们觉得此合同只保障了中骏的利益,而无法保障我们购房者的权益,为不平等条约。同时,中骏的合同中并未附上户型图。我们认为这条并不符合国家规定,而且这也对我们未来验收房子时因为没有合法的理论依据而增加很大风险。
第八,公摊面积过多。购房时,明确告知1-4号楼为洋房,出房率为82%,待付款购买之后,我们发现出房率仅有78%,室内面积相差有6平米之多。这种出房率已经相当于小高层了,但是1-4号楼的总房款比同期卖的其他洋房贵5万左右,比同期卖的小高层贵15万左右。
第九,买前不主动告知具体朝向。买的时候中骏说是南向,看沙盘也是正的方向,上面只有一个南北的小标志,而且中骏也没有明确告知我们的具体朝向,我们都默认的是正南朝向,但实际上是西南35度。
最后,中骏用冲抵房的虚假理由来出售低价房。中骏卖给我们的价格为每平1.2w左右,最近却隐瞒我们之前的业主偷偷以低至9千的价格卖房,被我们知晓后,他们声称这是为了给某平台结清中介费,降价是某平台的行为,与中骏无关。在我们多次向中骏确认是否有冲抵房,低价房源套数等相关问题,他们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可是在我们的调查下,发现在售的低价房并不是冲抵房,都是中骏为了降价而编造的谎言。在我们的在业主的声讨中,中骏于12.12日向业主宣布停止低价房的售卖,但是截至12.14还有很多中介在向外推销9千每平米的低价房。他们先是用“冲抵房”的虚假借口欺骗我们一次,又用“已经停止销售低价房”实际还在默默销售低价房来欺骗我们第二次,这是赤裸裸的无视、欺骗我们业主。我们认为这种低价卖房已经影响了我们之前购房者的权利,而且中骏这种不诚信的行为让我们业主已经对他们失去了信心,我们要求中骏对此情况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我们担心他们现在的降价行为会影响后期我们的交房品质。
我们都是普通民众,有初次买房置业的天津青年,也有各类人才引进的青年群体,还有在团泊置业的老市民们,我们都希望在天津这片土地上发光发热,为更好的天津出一分力。为了安家,我们有人东拼西凑,有人节衣缩食才拿得出40万的首付,每个月还要负担5千多的房贷,现在中骏对我们不管不顾的态度更是让我们愤怒和不知所措。中骏现在的所作所为损害不光是一个楼盘的声誉,更加透支了团泊的发展和声誉。中骏拿着我们的血汗钱来建房,却不按照事先的承诺而做出种种不诚信的行为。希望政府可以了解相关问题的真实情况,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诉求主要是无责全款退房,并且恢复我们购买首套房的资格。
或者满足以下3条诉求:1.要求中骏给我们签署补充协议并给予相应赔偿,补充协议中要加入详细户型图,并且由于不能实现之前承诺的市政集中供暖、30米楼间距等内容要给广大业主提供补偿政策。2.中骏要对楼房品质进行严格监管,逐一落实之前的承诺。小区验收时要经业主代表和第三方机构统一验证,否则不予收房。3.同时要求中骏签署价格保护协议。由于中骏目前种种不守诚信的行为,拿业主的钱建造期房,却恶意降价抛售,作为业主严重怀疑中骏的交付质量,我们需要中骏出具已经低价抛售的记录以及书面保证不在降价销售,以保证后续的房屋交付的质量。如果中骏再次以低于我们当初购买价格来进行售卖,我们要求他们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感谢您百忙中读我的邮件,我代表几百户甚至上千户中骏业主向您表示感谢,希望政府可以帮助我们维护权利。我们也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希望中骏可以早日正视我们这些业主的诉求,与我们共同商议解决办法,而不是靠解散几千人的业主群来逃避这件事。
以上,期待政府的帮助。
中骏云景台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