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8-12-16

标题:合同欺诈以及所用基材和装修工序与合同严重不符

我与妹妹两家因房屋装修与天津市天地合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于2017年十一月签订装修合同,并于今年十月份开始选择基材及家具、卫浴、电器等。在选择过程中发现所选材料与当初该公司承诺的及与合同约定的品牌和材料有很大差距,因此部分基材并没有选定。在装修过程中改水改电出现严重墙体破损,并发现部分基材与合同约定不符,因此产生纠纷。在此过程中,该公司总裁助理姓谢、设计总监刘磊、监理王伟、工长余江胜、设计师张迪等均有录音电话为证,他们也证实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

因此诉求:1、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装修工程款,并按已交工程款双倍赔偿;2、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恢复破损墙体,并经建筑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8-12-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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