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非人为故障,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燃气表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升级更新。但百川公司却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更换,难道公司规定大过政府法规吗?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后续维修问题燃气企业会与该市民取得联系。 武清区建委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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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维修问题燃气企业会与该市民取得联系。
武清区建委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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