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劳动保障协管员薪酬调整的文件何时能批准?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我们和社区工作者都是在居委会工作,都是为居民服务的,但是从2018年1月1日起,社区工作者工资都涨了,公积金、降温费、取暖补贴都有,可是我们劳动保障协管员什么都没有,干的活都是一样的,都是为居民服务,领导为啥要把我们分为三六九等呢?而我们虽然工作了八九年,人社局却没跟我们签过合同,只是签一份协议,这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呢?我们的待遇问题我们协管员一直都在向人社局反映,但是人社局给我们的答复是已经上报到市政府了,就等市政府批了。可是这样的答复已经快四个月了也没进展,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呢?恳请市长能为我们这些无助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做主,早日下发我们期盼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