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8-12-13

标题:咨询天津市屋内测温方法,供热温度是否达到十八度

因为本人居住的宁河区芦台镇宁海花园小区温度比去年低了好几度,为了保障住户的合法权益,特咨询专业部门,如何联系供热公司测量温度,他们经常采用的中午测温、手拿测温到底是否符合规定?是不是应该早中晚各自测量一遍,取平均值?能否测温人员手里拿着温度计测量?

谢谢答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2-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尊敬的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您所在小区供热温度正常,已达到天津市供热条例规定的供热标准温度,因您所在小区往年都存在水温冰热不均的问题,供热单位特为此问题在小区新安装了平衡阀,进一步做了每家每户的水温平衡工作。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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