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8-12-13

标题:关于武清玉锦园小区不按规定收取管理费的反馈

问题1:武清玉锦园小区底下车库性质属于人防车库,按照国家规定不许可进行销售。

问题2:底下车位按照购买车位时间收取管理费,并非按照业主实际使用时间收取。

问题3:配置保安年纪超龄。

以上问题请有关部门协调该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或书面规定文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2-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地下车位没有权利进行买卖。请您详细查对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关于您咨询的第2、3问题,我办建议您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

武清区人防办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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