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连续没有六日,平常单休,无倒休,也无加班费,也不允许AB岗,工资薪酬也是2-3月发放一次,无法按月按时发放。请问社工是否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范畴?若不属于,请问是否也获得相应的劳动法保障?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相关问题并告知其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相关问题并告知其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