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8-12-07

标题:建议我市向山东省政府学习尽快出台物业新规

张市长:您好!

因近日看到山东省出台物业新规(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收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方式和用途;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所以,建议我市也尽快出台物业新规。以规范物业和维护业主权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2-16 是否超时:否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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