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公司员工12月3日辞职,6号办理退工手续,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保减少,被告知必须交完这个月再停。员工已经入职其他公司,并由其他公司缴纳社保,我公司工资已经结清!!为什么不能直接减少,这部分扣除的社保找谁收取?国家给退吗??员工12月离职,我公司能让其在十一月就走吗??请给解释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0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0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所属分中心与当事人及经办沟通联系,通过对政策的解释和告知,当事人已对政策充分理解,并在经办人员的协助下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
您好!经所属分中心与当事人及经办沟通联系,通过对政策的解释和告知,当事人已对政策充分理解,并在经办人员的协助下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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