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怀远里暖气不热找供热放水,不给放 不作为!
家住和平区南市街怀远里小区2-1-504,从今年供暖开始家里暖气就一直不算暖和,19度左右,晚上基本18度,孩子在家学习冻得唧唧索索。前两天联系供热收费处给了个保修电话,预约放水,中午1点来钟来了两个师傅,测温说20度,不符合放水标准,告知低于18度才给放水。请问低于18度难道不是开测温条要求按标准退费嘛?何况我们没有要求退费,也没有要求测温,就是家中温度偏低,尤其晚上特别冷,要求放放水,看看是不是气堵住了,但是供热部门的不作为,不把老百姓的事当回事,本周五气温即将骤降,难道我们要等到更冷时,家中温度低于18度时才能要求放水嘛?这是天津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吗?而且听邻居说大概半个来月前,邻居家要求放水就直接给放了,放完就暖和了,难道住在同楼的待遇还不一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