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8-12-03

标题:关于企业年休假累计工龄的问题

想咨询关于年休假的问题。

我有5年工龄,且在本月刚刚办理了离职,然后在本月新入职到一家新企业,但企业规定第一年入职员工的年假不可以休,需到第二年方可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假, 请问这样规定是否合规?我在新企业是否应该享受到相应天数的年假。

还请您文字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12-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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