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欧意美佳商贸有限公司对投诉置之不理 问题得不到解决
2018年11月27日、我于12315网站向天津欧意美佳商贸公司进行投诉(编号1120112002018112791706035)反应其存在问题①商家售出商品多种理由推脱不给开发票 ② 2017年12月底,在天津欧意美佳看家具(当时没有购买意愿) 多次被营业员诱导销售,当时和营业员已说明「我家尚未装修完、家具订早容易尺寸不匹配」,营业员多次表示「最近样品现货有优惠,可以先购买,先放在我们这里,等家里装修好后,如果尺寸不符,我们可以给调换」。所以当时在其多次促销诱导下,分三次购买家具4W余元。2018年11月,家里装修好,有一些家具尺寸不符合(家具未提出,尚在欧意美佳),向其提出「有一些成品货需要调换,定制品不换」。欧意美佳销售人员一反常态,和我们说「商品售出概不退还」等霸王条款。
2018年11月28日、津南区市场监管部门向我电话回访,表示已受理该问题。但其想我说明a.不开发票不属于市场监管范畴、我应找税务部门解决,对此表示理解。b.天津欧意美佳商贸公司注册地点为津南区、但实际发生销售地点在西青区,所以应该属西青区监管范畴、不过津南区监管部门对此也可协调。电话沟通后,津南区市场监管部门征求我个人意愿、是否可以把我电话给商家,表示同意。
① 个人电话给予商家后,商家再无和我沟通联络,作为消费者对此我表示十分气愤,我认为商家在接到投诉后、对消费者置之不理,解决问题不积极。因此我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要求(除定制品外)全额退款。
② 作为消费者、我并不能完全清楚监管部门的责任划分,比如注册地和销售地不一致应该准确的找到哪个部门,我只希望有关部门接到问题后、能够回访跟踪帮助我彻底解决问题。现在对我反应问题只有上文无下文,对此我也感到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