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用电维修问题
11月28日,房屋的电表漏电保护器坏了,由于是公产房,我找到所属谦德庄房管站报修。接待人登记后,安排人入户检查。入户师傅检查后,称他们没有配件,并且是我自己换过,不负责更换,需要我自己购买。我解释,这是房管站统一更换铝质电线时安装的,他让我再联系站里。我又来到房管站,接待人称他只负责碎修,这个事他不负责,让我找生产管理部。我找到生产管理部,里面开着灯,但是没有人。一句这事不是我负责,一句这个配件没有,在全市大力开展敢于担当作为行动的时候,我居然遇到这样的事,我觉得这就是在百姓身边的不担当不作为。当然随着公有住房购买产权,原来的公产房变少了,但是作为公产房的保障单位房管站不能因管理的住房变少,就减少服务质量和标准,更应担负起公产房的保障责任。希望建委领导能帮助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