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楼一楼新开饭馆扰民污染
您好,我是南开区汾水道太谷公寓1号楼2门居民,现在反应我小区一楼底商新开饭馆事宜。2018年11月起,一楼底商开始装修,准备开饭馆,根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2018年起,不允许居民楼新开饭馆。我小区居民本月初向各相关部门多次反应此事,依然不能等到解决,而且一楼商户违规施工越演越烈。一、门脸正面欲开窗建门,破坏建筑混凝土浇筑结构,已经锯断混凝土内钢筋,经当地派出所制止,简单恢复而已,钢筋未恢复;二、一楼底商私自接出独立加粗下水排污管,欲直接将餐饮油污下水排入小区院内居民排污井内;三、一楼底商私自打出两个直径约30CM孔洞,出排烟口,向小区内排放油烟,而且排烟机噪音之大,极为扰民。以上反应的第二、三项事项,是在相关部门初期管理后,继续发生,违法施工越演越烈,故请相关部门及时、持续跟踪,并要加大力度来处理此事。望相关部门能让居民看到问题的实质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