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碘125的癌症治疗项目的疑问
你好!本人在2018年11月12日提出过针对癌症介入疗法,碘125全部自费项目的疑问。虽然得到了人力社保局的答复,但是还仍存在很大疑惑。
第一,答复中说“报告对碘125的治疗费用的审核原则为:支付不能放化疗和不能手术的前列腺癌和肺癌”。请问“报告”是医保局公布的正式的文件规定么?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该从何查询?是否有公示?该文件是何时公布的,是否符合当前的医学发展及病种增加的现状?
第二,碘125为何只针对前列腺癌和肺癌?我父亲得的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就是在肿瘤医院确诊并治疗的。同样都是癌症,为什么医保局在医保报销上会区别对待?既然针对这种癌症医院推荐了介入治疗的方案,为何医保局不予确认?现在连总理都在关注癌症治疗的问题,引进先进的治疗手段减轻病患的家庭负担。希望人力社保局也能真切地为病患家庭考虑,增加医保报销范围。
望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