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规定的是5月26交房,但没有按时交房,发了个延期通知函说延期交房而且未确定具体交房日期,开发商近期给打电话通知交房,却以国家政策为由不给补偿,我认为这是以国家政策为由故意延期交房,天气问题应该是可预见性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
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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