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一级安全评价师是否属于天津市财政补贴范围?
尊敬的市社保局领导:
2018年5月28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文件内容里第一项:鼓励提升就业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中,第(三)项:技能提升补贴中,明确提出: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我于2017年10月份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组织的考试取得了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据了解山东、江苏等省安全评价师都属于财政补贴范围。请问天津市社保局领导,我取得一级安全评价师是否属于天津市财政补贴范围?恳请社保局给与支持和解答,使广大职工积极提升自己职业技能水平。
天津人社局发〔2018〕22号文件第五条第(四)项内容是:加大宣传,扩大政策效应。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讲清补贴政策,说明申领条件,告知经办流程和申领方式,增强用人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