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中专学历技能型人才落户无法提供学校招生计划,导致无法落户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来津工作生活多年的外地中专毕业生,于2011年来到天津,在天津工作生活了7年半,2015年在武清买房安家,由于今年落户政策利好,对中专毕业生放宽条件落户,原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但是,当我带着资料去武清区行政许可中心,在第一个审核窗口审核学历证的时候,审核人员说中专学历的,除了提供毕业证以外,还要求提供学校1996年(考学那年)的计划性招生文件、学校性质批复文件、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个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登记表,共计六项。我是1996年考入山东省潍坊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1999年毕业,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所学校已经被潍坊职业学院合并了,1996年的计划性招生文件和学校性质批复文件学校无法提供,但是,我的学籍材料,和学历证明可以提供,学校也可以写一份证明,证明潍坊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属于正规普通中专,现已被合并,无法提供原校的招生文件,潍坊市教育局同意给盖章,作为证据。但是武清区行政许可中心说缺少那两个文件,不能落户,政策就是这么定的。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特殊情况,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能够通过审核?有没有其他文件或者证明可以代替这两个文件?要求提供这两个文件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证明我是通过正规考试,考入正规普通中专学校,并在学校就读,合格毕业,拿到正规毕业证的吗?我想应该有很多资料可以证明我的学籍学历是真实的吧?
根据1996年的国家政策,考入普通中专,国家可以包分配,1999年毕业时,尽管国家政策已经规定不再包分配,但是当地政府仍然对我们这最后一批政策内考入的普通中专毕业生进行择优分配,我有幸于2000年被分配到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国企,我的档案和户口也随之到了这家公司,拥有自己的独立的户口本,2007年辞职后,我的档案被送到山东省安丘市市北区人事局存放,我的档案上“身份”一栏填写的是“国家干部”,不知这份档案能否证明我是正规普通中专毕业的学生?如果可以,安丘市市北区人事局同意将我的档案复印,并盖章,另外,个人档案中成绩单、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登记表,这些人事局也同意给复印一份,并盖章,做为证据,只是不能带走整本原件,因为普通工人的档案归劳动局管,可以带走原件,但是国家干部档案归人事局管,不可以随便带走,只能找到接收单位转走。不知道这样的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落户的证明材料?
我不知道档案中还有那些资料可以证明我的学历是真实的,或者还有哪些部门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可以被武清区行政许可中心认可,通过审核,我想,像我这样的特殊情况,应该还会有人遇到过吧?对于我们这种情况,后期是否会有政策调整,规避这些因学校取消或合并导致的无法落户问题呢?人才引进的目的不是为了留住人才吗?许多在天津落户,却不在天津生活工作,而我们这些已经在这生活工作了多年,并已买房安家的,却因为这些不可控因素难以落户,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完善政策,在这些细节问题上做到灵活变通,解决我们这些力所不能及的特殊问题,真正做到让在本地居住的人才落户发展,踏实工作,为天津做贡献,让那些只在天津落户,却不在天津工作,不能为天津发展做贡献的人靠边站。
最后,祝您工作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