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房子出租了,取暖费由租户交,今年租期到了,我想停暖。2018年11月6号我去恒安供热公司申请停暖,结果被告知不能停暖,只有在9月份申请才能办理。我觉得取不取暖是客户自愿的,而且我只要在供暖期开始前提出申请就应该能办理!但是在宝坻区却遇到了强制性取暖。请政府帮助解决。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于2018年7月份在预收费之前已经将2018-2019年取暖费收取的相关事项及停复暖规定时间的通知张贴到小区全部楼道口及小区正门宣传栏等处。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于2018年7月份在预收费之前已经将2018-2019年取暖费收取的相关事项及停复暖规定时间的通知张贴到小区全部楼道口及小区正门宣传栏等处。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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