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8-11-13

标题:同样的遭遇为什么区别对待?

去年冬天,镇里说我建的房子违章要拆除,除了一纸通知外,没有任何书面文件作支撑。现在,七里海管委会涉及拆违赔偿了,镇里又说我们不在赔偿范围内,说我的房子是国土房管下的文件要拆的。所以,国土部门到底依据什么文件拆除的?为什么西塘坨村除了我这一家都在赔偿范围内?为什么单单只有我家是国土部门要求拆除的?请解答,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8-12-03 是否超时:否

刘**: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刘**: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宁河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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