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三源英华郡小区交房不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
本人在东丽湖三源英华郡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通知2018年11月10日收房,但收房时开发商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一直采取拖延政策找各种理由说无法提供,周六日说在档案室存放公休日无法提供,周一又继续拖延,拖延了三天也没有向业主出示。但却强迫业主收房,逾期收房需要业主缴纳200元/天的违约金。
1.请问,交房当日开发商是否有义务将“竣工验收合格证”公示出来?
2.请问,该小区“三源英华郡花雨轩”项目9号-16号楼,35号-65号楼是否均已合法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
3.请问,老百姓享有知情权,我们从哪能够看到该小区是否通过了交房所有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