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卢** 提问时间:2018-11-12

标题:购房后在房管局备案时遇到的户口上的小问题

今年十一期间,本人在保利梧桐语交首付购房,本人天津集体户口,爱人和孩子河北省户口(爱人和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和爱人的户口结婚后没变动过,所以我们的婚姻状态均写的“未婚”,昨天售楼处的人带我们户籍资料去房管局备案,结果被以“户口页婚姻状态和实际不符”为由拒绝备案,我们的结婚证、双方户口页原件,集体户主页等全套资料齐全,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可否必须修改户口页婚姻状态?

注:因为本人常年出差,请假回去办理修改户口页并不容易,但是结婚证是真是的,只是一直没顾得上修改户口页,没买房时也没考虑这么多,是否必须修改,希望能给个准确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8-11-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办理预告登记时,若购房人的户口页登记日期早于结婚证登记日期,则可以不修改户口页婚姻状态。

武清区国土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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