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8-11-12

标题:职称提升补贴的时间节点问题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学历及职称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是,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职工。

问题是:在职称证上有一个评审通过日期,和一个发证日期,一般这两个时间都会跨年,请问以哪个为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11-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联系,为其解释职称提升补贴的相关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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