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职称提升补贴的时间节点问题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学历及职称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是,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职工。
问题是:在职称证上有一个评审通过日期,和一个发证日期,一般这两个时间都会跨年,请问以哪个为准?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学历及职称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是,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以及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职工。
问题是:在职称证上有一个评审通过日期,和一个发证日期,一般这两个时间都会跨年,请问以哪个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