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路劲隽澜湾回避政府采购,搪塞已经购买业主
首先我是怀着十分痛心的心情发这封信,首先我买房是不是商品,在月初我知道了政府购买三栋楼用作还迁房,经过约开发商反复沟通,以及房管局解释,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出协议出售三栋楼,开发商拒绝承认政府团购用于还迁。
在我购买房屋的时候曾经考虑过周围环境(因为周围有还迁小区)反复问销售,销售说该项目是商品房项目与还迁项目不同,现在开发商已经偷换概念这是其一,
其二,我购买房屋时候没有知情会有此事情发生,我的知情权在何处?第三,经过去售楼处了解,现在购房者会知道此事情而我们已经发生完了不理会我们,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显然没有,如果我是现在这个时间购买抛去市场因素我知道有这个情况(还迁小区)时,显然我不会考虑该项目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听到我的心声。辛辛苦苦几代人的积蓄就这样花掉,我的心里憋屈苦闷,谁能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