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收费面积问题长期未解决
依据天津市建交委建公用【2011】22号文件印发的《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范围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其中与相邻用户的隔墙按1/2计算。 计费面积依据竣工图纸计算,无竣工图纸的依据设计图纸计算,……”
问题1:应该由谁组织计算或测量供热计费面积并出具这些数据(包括使用面积、内部及其周围全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数据),是供热单位还是用户?
问题2:供热计费面积与房地产权证中房管局测量大队测量得出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之间的大小关系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