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8-11-06

标题:反对在河东雍景湾二期居民楼旁建110kv大型变电站

您好!

我们是天津市河东区月牙河南路雍景湾小区的居民。在我们满心欢喜迁入久盼的新居之际,一则“郑庄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即将建在我家门口的消息传来,打破了我们平静的生活,给小区的居民带来了恐慌,我们在诸多咨询后,得知该项目对我们有巨大影响,投诉但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实在不得已打扰一下百忙中的您,为我们小老百姓做个主。

我们小区毗邻环宇路,近期听闻要在我们墙外修建郑庄子110千伏输变电站,我们原本没有专业知识,为此我们开始了解这个工程对我们的影响,通过咨询专业人员、查询相关资料,我们不能淡定了,早在1997年3月25日国家环保局发布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而该项目紧挨敬老院、背靠居民区、对过幼儿园,如此选址目的何在?

《环境影响评价》2015年第01期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14)自2015年1月1日期正式实施,导则中有选址指导:不但要与设计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沟通,还要向当地公众了解情况,首选避让措施,应“主动”离开敏感目标。同时要求“准确全面反应公众意见,相关公告应发布在敏感目标公众容易获得或访问的平台,公众意见调查应确保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比例达到导则要求,意见分析时严禁有目的的取舍,反对意见应进行回访”我小区绝大部分居民不知道有民意调查一事,在大家的强烈反对及建议下,电力部门会同环保部门2018年11月1日于我小区居委会召开《郑庄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座谈会》,该座谈会极不成功,会上我小区有被调查的居民当场质疑:被调查时明确表示不同意,但调查人员扭头就走不让签字,如此调查如何真实?会上说调查问卷80份,试问这个数字与我小区及邻小区居民人口合计比例达标吗?我们严重质疑调查结果造假!!!如果80份问卷符合标准,我们为您附上一份(XX)人的意见,为我小区实名调查结果,您可以直接或通过第三方调查真伪。

通过《郑庄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公众参与座谈会》,我们有几问,希望您能够给予答复:

1问:前期问卷调查如何鉴别真伪?我们要求有范围公开被调查人员情况,我们提供的居民意愿完全真实,可以随时接受调查。

2问:会上有人对我们说:电力工人也没见有被辐射病的。试问:电力工人每人是常年24小时不间断在110KV电磁辐射环境下工作吗?有6岁以下的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人吗?

3问:会上要求我们提供不能建站的科学依据,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专业知识,输变电是专业性极强的领域,这是典型的歧视,典型“四风”中的官僚主义作风。我们查询到北京(2004规意字0638号)对110千伏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居民不得少于300米,我们老百姓如何提供依据?提供什么样的依据?

针对高压输变电工程产生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的人体的危害性问题,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许多专家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而且这也已为国内外大量科学证据所证实。注:一般在变电站300米以外的地区接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英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经过多年研究于1995年提出把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环境所曹兆进教授指出,电磁辐射对人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危害。在2005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王小谟院士建议尽快"制定防电磁污染法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明确提出"原有的标准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环境、安全和健康"。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蔡自兴教授等16位委员提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变电站建设应远离居民区"的提案,指出"在目前广大群众有很大意见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和居民协商,即使协商没有结果,特别是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待建高压输变电站工程,为了大局,电力建设部门也应该让一步,远离居民区"。

从网络信息中得知110kv高压线周围3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有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容易发生其他危害事故。我们耗一生之财力安身立命,只想寻求一个安全安稳的环境,如果变电站建立在先,我们无话可说,现在是我们已经在此安家,能否考虑一下对我们及子孙后代的影响。输变电站也是为民服务,我们理解也支持,但能否寻求一处合适地点,比如空旷区域或公园周边,人群密度小一些的地方,我们小区前行500均为空地,能否重新选址?

我们相信您,给您致信,我们不希望通过极端手段解决问题,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附上小区居民意见统计表。

此致

敬礼

雍景湾小区居民

2018.11.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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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8-11-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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