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我想咨询一下商业用房部分销售后因卖不出去的缘故中间搁置几年后才能售罄,那公共区域的公共设备已经过了维保期,还得为了后入住的业主承担维保责任吗?如公共区域的电梯过维保期两年后移交给了物业管理公司,那后来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呢?
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