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台听到他们的推广广告后参与了他们的样板间活动,然后在签订合同叫了首付后又以各种理由逼迫消费者交广告宣传以及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其他额外费用,之前合约和协议的内容一口全部否认,现在没有开工打算解除合作不再受他们欺骗但是却不给退钱,希望市政部门能供重视一下,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国土房管部门或建委进行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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