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登记时,因老母亲独自在家,申报户主时申报错误,需要更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国土分局核实处理。 据区国土分局反馈:经了解,区国土分局已安排作业单位对您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您符合条件,将对您进行变更登记。 区国土分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国土分局,联系电话:291270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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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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