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8-10-30

标题:月坛商厦拖欠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

月坛商厦自2018年1月以来停止发放员工工资,2018年5月以来停止缴纳员工社保。为此,我于2018年8月底离开月坛商厦,期间,我多次去月坛商厦催要自己的工资及社保,月坛商厦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仍未给予。相关部门我也多次询问并立案侦查,但也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目前在新单位实习期已到,但因社保关系与月坛商厦仍存在联系,导致新单位不能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已去求谁帮助,不知谁能解决这问题,难道月坛商厦真的在津南区一家独大,没有任何部门能够约束,能够为百姓解决这一问题么?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8-1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问题需通过单位所属联合执法办公室维权,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可通过单位所属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维权,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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