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失职导致业主损失维权难
2018年7月10日晚19点左右,我回家时,发现家中防盗门锁打不开,110报警后,找来开锁公司,发现门锁被人恶意灌胶破坏,且门口新贴了开锁公司小广告。经我去物业调查监控显示,下午2:00左右,身着黄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人进入单元门,经电梯上六楼,20分钟后走楼梯下一楼出了单元门。因我单元仅有3户居民,因此基本可以判定此人为灌胶破坏的嫌疑人。
事发后,我问物业,为何小区有门禁,单元门有门禁,此人能自行出入,张贴开锁广告,然后堵住锁眼赚黑心钱,物业管理不当,让外人自行出入给我造成损失,监管不力是失责之一。
第二,我要求看监控,但是物业说,只能看到单元门内的,外面的坏了,无法追查此人离去的路线、所乘车辆等。监控是坏的,起不到作用,线索中断,发生问题了解决不力,失责之二。
第三,我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但此次事件,找开锁公司开锁500元,换新锁1600元,共计损失2100元,物业收费却没有起到作用,给我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责任吧?我是买服务,说白了物业我是白交了!物业不作为是失责之三。
第四,由于当时开锁后已经晚上22点,家里门锁被破坏一时又装不上,我担心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物业管家将此事告知保安,加强巡逻,同时协助查找嫌疑人,提供线索,但是三天后,我询问保安,没有人通知他们任何事,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物业失责之四。
第五,事发后,物业管家非常冷漠,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推脱责任。我把事情反映给她,她不理不睬不回复,还说,是我得罪人了才这样,我这单元一共就3户,监控已调出,绝对不是邻居所为。物业管家根本不把业主的利益放心上,就是看热闹,没有任何职业精神。
现在已经3个多月过去了,物业来回踢皮球,不解决问题,也没有一点歉意。我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共计2100元,且2019年物业费不交了,但是物业说不管,让我去上访。
根据《物业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该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等等,明显与我上述情况相违背,物业与我的损失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同时,解决问题不力,应当承担责任无法推脱。并且,物业让我非常气愤,不担当不作为,我要求物业道歉。我投诉过8890,希望津南区政府解决,说是派给了津南区房管局,但到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到底是谁在拖延不解决问题,让维权这么难,物业这么猖狂,我要求给个说法,给我一个公道。










